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生產基地企業文化宣傳服務比選公告
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比選人,根據公司需要,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第二生產基地企業文化宣傳服務項目的供應商。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宏明宏科第二生產基地企業文化宣傳服務供應商選聘項目。
本項目以強化公司品牌文化傳播、塑造優質對外形象為核心目標,通過配置建筑樓面字、園區文字、文化宣傳欄、文化標語牌、形象墻等硬件,系統展示公司企業文化標識、理念與發展故事、核心管理制度、員工先進事跡等關鍵內容,讓第二生產基地兼具生產與傳遞企業精神功能。項目全程負責物料設計深化、制作、物流運輸及現場安裝等全流程落地,實施內容采用含稅運、含安裝的包干模式,具體物料規格、數量及費用明細詳見P49附件《第二生產基地企業文化宣傳服務項目制作清單》。清單中所附建議樣式、建議材質及建議尺寸僅作參考,最終呈現效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執行。
(二)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后,自雙方確認實施方案起60個自然日內。
R本項目最高限價為332500元。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因重大執業質量等問題受到國資委通報或行業協會嚴重處理;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比選截至之日,比選申請人提供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文化宣傳服務類(含相關內容制作)類似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關鍵頁(體現服務內容、合同金額、簽訂時間、甲乙雙方信息等)。
注: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鮮章。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09:00-17:00(北京時間)在四川能源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cny.tfygcgfw.com/)上獲取。比選人不提供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
五、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及地址
1.比選申請文件為 1 套正本, 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復印件)及比選申請文件的電子版(U盤,與正本內容一致) 1 套。
2.比選申請文件須在密封后于2025年10月17日10:00時前報送至本項目開標室:
R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泉驛)星光中路20號
本公告在: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zhstar.com.cn/)、宏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scny.tfygcgfw.com/)上發布。
比選人: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泉驛)星光中路20號
聯系人:梁老師
電 話:02884847220 18848427057
特別提示:比選人公示的聯系方式作為本項目取得比選文件的唯一渠道,請各位潛在比選申請人注意辨別,謹防假冒、欺詐。因錯信非公示聯系方式導致的損失,比選人概不承擔。